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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看|毒麻药品管理制度

必须了解的毒、麻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!

    毒、麻、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的品种范围应根据《中国药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国家药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   临床科室储备的毒、麻、精神药品,仅限该科室常用和急救用的品种,并建卡建册,实行“四专”:即专人保管、专柜加锁、专用处方、专册登记管理。每班交接,交接-班时帐物相符。用后凭处方、安瓿和登记本向药房领龋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,共同签名。

    毒麻、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。

    外出执行临时任务,确需携带毒、麻、精神药品时,需经医务部(处)同意,可预领一定基数,严格掌握使用管理,并填写登记清楚。完成任务后,凭处方、安瓿报销。

    此类药品标签有明显标记,在标签显著位置上分别注明“毒”或“麻”的字样,定期检查以防失效、过期。

   另外这类药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的毒麻药品柜中!以下是一些参考型号!

60加仑毒麻药品柜.jpg


型号

ZYC0012W

ZYC0022W

ZYC0030W

ZYC0045W

ZYC0060W

ZYC0090W

高X长X宽 mm

890*590*460

1650*590*460

1120*1090*460

1650*1090*460

1650*860*860

1650*1090*860

重量 kg

56

85

100

138

165

190

可调层版  个

1

2

1

2

2

2

容积      加仑/升

12/45

22/83

30/114

45/170

60/227

90/340

层板承重     kg

50

50

100

100

100

100

备注

单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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